协会关于推荐评选“抗疫先进集体”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9

各会员企业: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协会第十届会长和全体理监事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会员企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面对防疫形势,积极投身宁波的疫情防控。在这期间,涌现出了一批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情况下,推动协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第十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开展推荐评选市台协会员企业“抗疫先进集体”的活动,并将在2021年度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抗疫先进集体”评选

(一)评选对象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2020-2021年度会员企业。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会员企业内的会员代表、台籍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宁波和区域所在地的防疫防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各会员企业向所属地联谊会申报,各地区联谊会主任委员组织所在区域全体理事组成工作组,商议审核后报协会咨询服务委员会审定。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地区联谊会工作小组要坚持标准,聚焦疫情防控一线先进事迹,对拟推荐的先进集体严格把关,严肃申报,及时完成推荐审核工作。认真组织填写相关推荐表格(见附件1),于2021716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分别报送市台协秘书处。

(二)表彰奖励,大力宣传通过推荐评选,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弘扬正气。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协会给予通报表彰。对他们中表现特别突出的,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联系人:市台协秘书处88112600

附件1:《“抗疫先进集体”申报表》请下载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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